近期,香港新冠疫情形势严峻,香港市民起居生活受到了一定影响,特别在生活物资供给方面。为了以实际行动支援香港,许多企业纷纷向港澳地区加大了蔬菜供给,对此,小编整理了一篇关于供港澳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备案指南,供大家参考!
01
备案依据
《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条 海关对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和供港澳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备案管理。种植基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向海关备案。
02
申请条件
从事供港澳新鲜和保鲜蔬菜收购、初级加工的生产加工企业,应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备案。申请备案的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周围无影响蔬菜质量安全的污染源,生产加工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2、厂区有洗手消毒、防蝇、防虫、防鼠设施,生产加工区与生活区隔离。生产加工车间面积与生产加工能力相适应,车间布局合理,排水畅通,地面用防滑、坚固、不透水的无毒材料修建。
3、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产品溯源制度、有毒有害物质监控制度等。
4、蔬菜生产加工人员符合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
5、有农药残留检测能力。
03
申请资料
1、供港澳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备案申请表;
2、生产加工企业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工艺流程图、关键工序及主要加工设备照片。
申请流程
1、生产加工企业登录“互联网+海关”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过“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栏目,选择“供港澳蔬菜加工企业备案”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齐全的,海关应当受理备案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海关应当场或者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企业补正,以申请单位补正资料之日为受理日期。
3、海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根据审查标准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海关书面通知生产加工备案主体。
具体操作方式
1、登陆方式
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点击“企业资质”进入“行政相对人管理”。
2、填报备案申请表及随附材料
点击进入“进出口食品安全”——“供港澳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备案”——“备案登记申请”
备案提示
1、《供港澳蔬菜加工企业备案申请表》需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其他资料均可上传电子文本。
2、在“企业申请单查询”界面可以查看申请状态和海关回执。
3、变更、延续、注销分别点击对应模块办理。
4、生产加工企业厂址或者办公地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其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生产加工企业备案变更手续。
5、生产加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生产车间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生产加工企业的备案。
6、生产加工企业备案证书的有效期为4年。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在备案资格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所在地海关提出备案延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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